根据《浙江省推进中高职一体化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工作方案》(浙教职成〔2012〕26号)和《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4年单独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》有关规定,我校制定了《宁波卫生职业技术学院2024年技能优秀中职毕业生免试升学招生章程》,其中第三章中关于“免试保送报名条件”中关于免试升学对象要求如下:(1)符合浙江省2024年单独考试招生报名条件,并已办理高考报名手续;(2)获得教育部等国家部委举办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、二、三等奖的应届中职毕业生。
现有2名中职毕业生符合免试报送要求并申请免试升学,学校招生办根据《宁波卫生职业技术学院2024年技能优秀中职毕业生免试升学招生章程》要求对两名考生申请材料进行审核认定,符合免试升学申请要求,拟录取为护理专业。具体情况如下:
姓名 | 性别 | 毕业学校 | 赛事名称 | 获奖等级 | 获奖时间 | 申请专业 |
张涠涠 | 男 | 宁波北仑弘途高级技工学校 | 2023年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中职组护理技能赛项 | 团体二等奖 | 2023年8月 | 护理 |
穆晴晴 | 女 | 宁波北仑弘途高级技工学校 | 2023年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中职组护理技能赛项 | 团体二等奖 | 2023年8月 | 护理 |
现将免试升学拟录取考生情况公示,公示时间从5月7日—10日。公示期结束无异议后,将名单上报省考试院审核,经批准后办理录取手续,发放录取通知书。
如公示期间有如有疑问,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信、来电、来访的形式在公示期限内向我校纪委办反映问题。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,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请署报本人真实姓名。反映问题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,反对借机诽谤诬告,逾期不再受理。
招生办联系人:徐老师,联系电话:88126099
纪委办联系人:董老师,联系电话:88126425,邮箱:nbwsjjjc@126.com
宁波卫生职业技术学院
招生办
2024年5月7日